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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粮食局权利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2日    来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粮食局权利责任清单

 

49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管理;做好有关粮食行业管理和统计工作;落实国家、省和市粮食购销政策,保障军队粮食供应,保障灾区和国家重点项目粮食供应;指导全县粮食储存保管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工作。对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行政复议;指导行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拟订粮食流通计划,制定粮食调控调拨规划

购销调控股

 

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组织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粮食市场收购

购销调控股

 

开展粮食生产收购形势调查和市场监测,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和变化趋势

购销调控股

 

组织指导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人群的粮食供应

购销调控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粮食供需变化,提出地方粮油储备规模和布局的建议,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

购销调控股

 

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建议,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下达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

购销调控股

 

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检查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县级储备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购销调控股

 

做好县级粮油储备工作,建全地方储备粮管理体系

购销调控股

 

编制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完善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确定、维护和管理粮食应急网点,健全粮食应急网络,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购销调控股

 

根据《河北省粮油经营企业库存量标准规定》《河北省粮油经营企业库存量核定办法》,组织核定粮油经营企业最高、最低库存量

购销调控股

 

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组织开展专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审核、分析粮食流通统计数据信息,为粮食调控决策提供依据

购销调控股

 

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粮食调控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购销调控股

 

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法规和政策、全省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完善粮食法规制度建设

购销调控股

 

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购销调控股

 

承担粮食流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

购销调控股

 

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做好相关工作

购销调控股

 

负责对本部门内设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制考核

购销调控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

购销调控股

 

根据市局下达军粮供应计划,编制和下达我县军粮供应计划,监督军粮供应计划的实施

购销调控股

 

坚持军供粮源政策,加强军粮质量监督管理

购销调控股

 

全县军粮供应系统财务的监督管理

购销调控股

 

全县电子购粮卡系统使用、监督、管理

购销调控股

 

军供站的资格申报

购销调控股

 

对军粮供应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全县军粮供应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维护

购销调控股

 

开展军地座谈、走访慰问、部队评议军供站和军地联查等活动,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购销调控股

 

对全县军供站继续进行维修改造,改善部队购粮环境

购销调控股

 

对演习部队和跨区机动部队进行军粮应急保障演练

购销调控股

 

探索部队平战结合的军粮保障方案,积极推进军粮应急保障建设

购销调控股

 

根据县级储备粮油的储存年限和品质情况,提出县级储备粮油年度轮换建议计划

购销调控股

 

负责省级储备粮油(包括成品粮油)收购、销售和轮换计划的落实,组织省级储备粮油出入库质量检测、招标采购和拍卖及入库验收工作

购销调控股

 

组织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落实省级储备粮油出入库、库存管理方面的业务规定

购销调控股

 

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日常管理,组织常规数量、质量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购销调控股

 

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费用的统计、汇总上报和企业业务统计工作

购销调控股

 

50

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关法规、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大队

 

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收购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查处影响较大、较为复杂的涉粮违法案件

监督检查大队

 

对辖区内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有关政策和数量、质量、储存及轮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大队

 

加强全县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监督检查大队

 

完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办法,规范粮食收购资格审批行为;办理县本级粮食收购资格审批

监督检查大队

 

51

指导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行业发展股

 

指导全县粮食质检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食质量监管;宣传贯彻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实

行业发展股

 

通过制定文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等方式,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行业发展股

 

52

指导全县粮食储存保管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工作

组织企业申请中央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核上报有关文件

仓储基建股

 

对县本级粮食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指导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仓储基建股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仓储设施及粮油加工业的年度统计及有关专项调查工作

仓储基建股

 

负责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管理及新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全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开展爱粮节粮宣传

仓储基建股

 

实施国家和省投资安排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仓储基建股

 

53

提出粮食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建议

拟订全县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相关财政、金融、税收、资产政策;拟订县级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审核申报、清算调整省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

财务审计股

 

监督管理县本级粮食财政资金和补贴资金;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粮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财经法规制度贯彻落实

财务审计股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管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

财务审计股

 

负责粮食系统会计信息统计与经济活动分析工作;指导粮食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管、会计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县粮食会计人员专业培训

财务审计股

 

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决算;承担机关政府采购、招投标、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住房公积金、财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资产的配置和监管;核准财务决算;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负责县本级粮食财会人员继续教育

财务审计股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县级储备粮管理

县发改局(粮食局)

负责拟定县级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动用的宏观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县级储备粮量的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并依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级粮油储备和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通知》承县政〔2012137

以省级储备粮计划管理为例,根据《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部门职责边界如下:第十二条  省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计划,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建议,经省发展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下达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以及承担省级储备粮储存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第十五条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省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年度及各批次轮换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抄送省发展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和省农业发展银行。第十三条  省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储备粮的品质和储存年限以及粮食市场形势的分析提出建议,与省发展改革部门、省财政部门和省农业发展银行协商一致后共同下达。第十四条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和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和轮换

县财政局

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保证及时拨付,制定县级储备粮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县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安排拨付网点改造资金、粮食简易建筑费和建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