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河北省环保厅冀环办发[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单位:承德嘉恒医疗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承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3)总投资:3518万元。
(4)建设地点:承德市承德县三沟镇肖杖子村南1公里处。
(5)占地面积:约8527.55m2。
(6)工作制度:本工程年运行时间为8400h。
(7)工程内容:主体工程为年处理医废3500t/a 的焚烧系统及烟气处理系统一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大气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废气主要有医废焚烧产生的废气:烟尘、SO2、CO、HF、HCl、氮氧化物(以NO2计)、重金属以及微量的二噁英;污水站产生的臭气:NH3和H2S。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软化装置排水、炉体冷却排水、冲洗及消毒废水。
3、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风机、泵类等机械设备。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焚烧炉残渣、急冷塔飞灰、布袋除尘器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少量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焚烧炉废气采用“急冷塔+干式反应(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烟囱”进行处理。处理后烟尘、SO2、CO、HCl、HF、NOX、重金属及二噁英等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危险废弃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污水站产生的NH3和H2S引入焚烧炉焚烧,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工程排放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烟气急冷工序,不外排。本工程采取了完善的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工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在采取减振、隔声等声环境治理措施后,本工程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要求。
4、固废
焚烧残渣经检验不属危废时,送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急冷飞灰、除尘飞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水处理污泥由焚烧炉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选址符合政策要求;项目运营后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提出意见。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168号
邮编:050081
联系人: 苑丹丹
电话/传真:0311-6603 6383
Email: 1269002324@qq.com
建设单位名称:承德嘉恒医疗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承德县三沟镇
邮编:067400
联系人:付强
电话/传真:15369551669
E-mail:15369551669@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和各敏感点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影响范围内所有涉及村庄、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意见。每个敏感点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少于10份,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见公众参与调查表。您将意见填写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承德嘉恒医疗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