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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小白旗乡肉鸡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来源:东小白旗乡 【字体:  打印

、用地政策。鼓励养殖户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非农田、荒山、荒滩建造鸡舍。确需占用农田的,国土资源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并与农户签定协议,不养鸡时自行拆除,恢复地貌,并免收一切费用。

2、信贷政策。新建鸡舍户在主体完工后,由饲养户申请,乡里审核,信用社按规定程序给予5000元基建贷款扶持;信用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量放低贷款条件,对符合饲养条件户给予每只鸡不少于15元流动资金贷款扶持。如遇特殊情况,乡政府可协调信用社进行信用贷款。

3、贴息政策。新建鸡舍和新恢复饲养户借用贷款的,除县财政按年利率4.8%的标准给予贴息一年(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

4、工商政策。肉鸡养殖户可不办理工商执照。

5、运输政策。乡政府负责协调交通和交警部门在毛鸡和雏鸡及饲料运输过程中,不查、不罚、不扣,确有违章问题,应先放行后处理。

6、环保政策。乡政府负责协调环保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尽量减化手续,方便农户,农户尽量在村外养殖,要配套建设沼气池或化粪池、污水井、消毒池,加强鸡粪无害化处理,减少污染。

7、用电政策。肉鸡生产用电一律按农村照明用电收取电费。

8、木材政策。乡政府负责协调林业部门优先安排鸡舍建设所需要的木材采伐指标,并免收更新押金、设计费、检疫费;育林基金减免到最低限度。各村也可在木材及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9、服务政策。由牧兴养殖服务中心负责肉鸡养殖的全程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六到户”服务,推行跟踪服务和承诺服务。如遇跟踪情况不及时,由乡政府和牧兴养殖公司联系进行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