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库

承德县下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来源:下板城镇 【字体:  打印

下板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中心校:

为确保全镇学校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承县政办[2013]91号)要求,结合全校安全管理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幼儿园,校点,小餐桌及托幼机构、校外辅导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安全稳定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全镇各级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一直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懒惰情绪,时刻保持高度敏感、高度警惕、高度关注,真正把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明确重点,强化责任

各村、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各村、中心校要协调联动,组织力量对全镇各级各类学校设备、设施、建筑物(构建物)、接送学生车辆、水电暖、食堂、营养餐供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深挖细查、追根溯源;中心校及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并全面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对因工作责任未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安全教育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体排查和检查重点如下:

1.设施设备安全。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及路线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害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实验室、礼堂、教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围墙等重要场所和位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饮食安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领取、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小餐桌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

3.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针对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物品摆放要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器材好使好用,保证质量。

4.交通安全。要检查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建立学生乘车档案、台账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于超员超载超速车等违章驾驶行为进行严查,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5.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禁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

各村、各学校要按照总体部署,把此次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一个环节不能丢,一个细节不能漏,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要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清除,进一步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存在现实危险性的,要立即封存和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大对无证及不符合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小餐桌及托幼机构的执法力度,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绝不姑息迁就。

 

                            

 

 

 

 

  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