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办〔2014〕6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承德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环保部监测司《关于开展2013年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及重点污染源认定工作的通知》(环测函〔2013〕7号),2013年我县被列入新增26个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范围。为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承德县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齐建文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许志忠 县政府副县长
董旭明 县政府副县长
李文水 县政府副县长
王亚君 县政府副县长
孙德功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唐 民 县环保局局长
郑爱钧 县发改局局长
李 银 县住建局局长
冯志春 县农牧局局长
姚国峰 县林业局局长
王学军 县水务局局长
郭柏良 县卫生局局长
刘秀丽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吴永杰 县统计局局长
魏荣民 县气象局局长
崔树民 县国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唐民兼任,副主任由于全友兼任,联系电话:0314-3114016。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