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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新杖子乡2013年农村低保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来源:新杖子镇 【字体:  打印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居民基本生活的必要途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来,我乡按照民政局的安排和部署,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初步建立了全乡低保工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全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一、基本情况

自我乡实施低保制度以来,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帮助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2013年全乡共有低保户509户,671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00-120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95万元。

二、主要做法

1、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农村低保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低保日常业务。二是乡政府召开了全乡农村低保会议,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如何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范,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低保业务培训。

2、措施有效。

一是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确保农村低保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发放。二是指导各村做好农村低保的申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乡农村低保办将各村报上来的低保户信息统一录入电脑,编制成《农村低保资金发放花名表》,经审核无误后保存,确保低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管理规范。我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民政局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7月份,我乡成立了低保工作核查小组,对全乡低保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对死亡的和不符合低保条件一律注销。保障了全乡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原因。目前,全乡低保工作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村干部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上报低保对象。二是个别村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问题,随意性比较大,想给谁就给谁,想不给谁就不给谁,甚至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治村的手段。三是救助水平偏低,使救助对象没有真正摆脱困境。四是乡里民政管理力量簿弱,只有一个民政助理。难以适应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

四、以后的工作计划和打算。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办事,为全乡的低保对象服好务。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总结,如有不妥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新杖子乡民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