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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营子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来源:大营子乡 【字体:  打印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2、《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到村委会领取申请登记表,村委会填表审核后附意见、盖章。

2、 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审核所提供资料

3、 申请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材料

1、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一胎准生证和小孩户口页复印件各一份(小孩18周岁以下的需夫妻双方身份证2份,发钱时开户用)

2、 双人合影二寸照片一张

3、 村委会附意见、盖章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份

承诺时限

即到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