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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磴上乡首问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8日    来源:磴上镇 【字体:  打印


   

为推动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推行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内容与要求

    1、首问责任人是指群众到机关咨询、办事问到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

    2、首问的形式包括直接询问、电话询问和信函询问。

    3、首问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①热情接待。群众到机关询问、办事,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群众询问,作好记录。解答问题必须认真详细,接待群众应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不得训斥询问者。

②及时处理。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及时地办理;如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将询问群众引导到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并作好情况介绍和交接登记工作。

    ③积极督办。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所要求办理的事项,对办理过程有督办责任。对推诿、拖延和不按规定、不按程序办理的人和部门,首问责任人有权进行催促,并向相关领导和首问责任监督小组反映。

④结果反馈。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应将办理结果告诉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也应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反馈给群众。

二、监督与保障

1、通过政务公开栏、黑板报等渠道将首问责任制向社会公开。

2、在乡机关设立“首问责任制”监督意见箱,收集群众反馈的信息,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投诉电话:3035001. 3、建立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监督处理小组,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纪检、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处理群众对首问责任人的投诉,收集相关情况,按有关规定提出奖惩办法等。

4、严格执行机关《值班制度》,保证群众来机关咨询和办事能找到人,能办成事。

三、考核与奖惩

1、将机关干部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终奖惩的依据之一。

    2、机关工作人员如未履行首问责任,群众每投诉一次,查证属实,取消当年评先评优个人资格,三次以上的实行诫勉警示。如因未履行首问责任而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并要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