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2、《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 林改办 |
责任岗位 (列明各责任岗位人员及其时限) | 申请(林改办帅国田、不计时)→勘测填表(林改办帅国田、不计时)→签字(村长乡镇长、不计时)→受理(中心林业窗口帅国田、1个工作日)→审核录入(林改办帅国田、30个工作日)→公示30天(林改办帅国田、不计时)→审批(局长姚国锋、2个工作日)→上报县政府(县政府齐建文、不计时)→发证办结(中心林业窗口帅国田、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34个工作日 |
审批流程(列明省市县各级审核环节及其时限) | 申请(不计时)→勘测填表(不计时)→签字(村乡级、不计时)→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录入(30个工作日)→公示30天(不计时)→审批(2个工作日)→上报县政府(不计时)→发证办结(1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 3116065 |
办理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2、《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 1、林权登记申请、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林地权属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