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程度 | 违法情节 | 处罚裁量标准 |
轻微 | 转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 | 收缴转让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0元罚款。 |
一般 | 转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 | 收缴转让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0元罚款。 |
较重 | 伪造、倒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 | 收缴伪造、倒卖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0000元罚款。 |
严重 | 伪造、倒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尚不构成犯罪的。 | 收缴伪造、倒卖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