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司法局
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县“双随机”办《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县双随机办函〔2024〕1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编制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县“双随机”办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注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现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部门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二、抽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18日。
三、抽查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
四、抽查实施
(一)认真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县级司法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并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司法局局域网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调整机制。对随机抽查“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按照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在不影响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计划于2024开展随机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0%。具体抽查时间详见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在原计划到期前向“双随机”办提出申请,并在调整后七个工作日内印发文件并及时对外公示更新后的抽查计划。
(五)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做到全程留痕。
(六)及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监管过程做到电子留痕,抽查结果直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在实现抽查程序规范化、过程痕迹化、结果公开化的同时,实现执法公正、依法公开、阳光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高度重视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对“双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股室密切配合、分头落实。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举措、有成效。
(三)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股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清单,及时更新完善“两库”数据,全面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与目标责任,细化检查内容的重点,确保随机抽查不随意,实地检查不走样,抽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附:承德县司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承德县司法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
承德县司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单位名称:承德县司法局 上报日期:2024年1月 11日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 时间 |
2024001 | 2024年司法局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4年司法局 “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30% | 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情况 | 全县范围内 所有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 | 管理股 | 政治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 2024年 7月至 8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年度+行政区划+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具体实施抽查方案名称为准。 2.市以下均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