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23〕工贸3号 | 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维修车间配电箱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违法行为案 | 中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 91130821MA0E7HQJ50 | 2023年10月17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外包施工单位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如下:维修车间配电箱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 罚款未缴纳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缴入指定账户 | 2023年11月2日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3/11/2 | 临时用电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