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23〕工贸1号 | 承德东煌凯丽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 承德东煌凯丽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 91130821058183292A | 2023年5月29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承德东煌凯丽食品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检查企业有限空间台账,发现一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污水沉淀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 罚款尚未缴纳到位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缴入指定账户 | 罚款尚未缴纳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3/6/14 |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