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9日10时40分至11时05分,我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证照齐全,正在营业中的承德县六沟镇香檀网吧进行检查,网吧现有计算机40台,上网人员5名。在检查中发现该网吧涉嫌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让未成年人登记《未成年人现场检查登记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并按手印,要求未成年人立即离开网吧,并做《现场检查笔录》当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违法情况属实,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