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22〕尾矿1号 | 承德县金盈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未制定排放计划、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生产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 承德县金盈矿业有限公司 | 91130821070809892E | 1、未制订尾矿库2022年度尾矿年度、季度作业计划;2、柳条沟尾矿库在用排水井浮桥进口处和于家店村与库尾水区之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尾矿库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尾矿库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罚款已缴纳到位 | 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万伍千元罚款 | 缴入指定账户 | 2022年3月17日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
2 | (冀承承)应急罚〔2022〕尾矿3号 | 承德铁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选矿厂带式输送机尾轮无防护罩、球磨机行人侧无防护栏案 | 承德铁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911308216010425569 | 1、选矿厂破碎机下1号皮带尾轮滚筒无安全防护罩;2、选矿厂球磨机机头处行人侧无防护栏杆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未缴纳到位 | 该公司给予处叁万元罚款,对选厂工人张某某处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缴入指定账户 | 行政处罚未履行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