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承县粮字【2021】第1号 承县粮字【2021】28号
承德县天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县级储备粮超期储存成品粮,依据《河北省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承德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给予承德县天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行政警告处分。
承德县天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安匠粮库县级储备粮超期储存处理决定:
1、给予承德县天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提醒谈话
2、给予承德县天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主管负责人叶某诫勉谈话
3、给予承德县天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安匠粮库经理李某某诫勉谈话
4、给予承德县天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安匠粮库保管员石某某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