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滦州市对口帮扶资金及省配套资金
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呈报的《2021年滦州市对口帮扶资金及省配套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承县扶贫脱贫办字〔202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关于2021年滦州市对口帮扶资金及省配套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请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