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文件

中共承德县委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发〔20166

 

中共承德县委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0163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1527号)、《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承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二五”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每年有1.8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但是,我县“十三五”时期扶贫任务依然艰巨。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29个、贫困人口6.12万人,贫困发生率达18.8%2020年我县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同步小康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全县上下要自觉肩负起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动实招、出实效,以更大的决心,以超常规的举措,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精神,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核心,举全县之力实施1175脱贫攻坚行动,即:围绕同步实现小康这一目标,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总体要求,实施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生态保护、强基带动、教育扶智、易地搬迁、政策兜底七个一批脱贫,走市场化、行政化、组织化、合作化、信息化“五化”扶贫之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住房、基本医疗),走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的特色脱贫之路。

(二)总体目标。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思路,分步推进实施。

2016—2018年,全县6.12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2019—2020年,巩固提高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

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攻坚。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坚持生态保护,绿色脱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把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园区、山区综合开发、乡村旅游、深化农村改革“六合一”统筹推进,增强工作协同性,放大整体效益。

三、强力实施“七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

按照中央“五个一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强力实施产业发展、扩大就业、生态保护、强基带动、教育扶智、易地搬迁、政策兜底”等“七个一批”脱贫行动,确保按时脱贫。

(一)实施产业发展脱贫一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富民产业和扶持政策,强力发展果品、食用菌、蔬菜、农家游、养殖业等农村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产业建立种养加、供产销协调发展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特别是要大力推进现代光伏农业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集体经济增长,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局、各乡镇)

(二)实施扩大就业脱贫一批。统筹农民职业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加大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依托县服务外包产业园、职教中心等资源,立足市场用工需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实现自主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农牧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三)实施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结合国家实施的山区综合开发和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系列重大生态工程,高效利用林业资源,扶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为主的林业经济,鼓励发展以森林生态为依托,以休闲观光为主的旅游新业态。充分利用好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对生态保护区域内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培训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选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转化为护林员,负责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从中得到稳定工资收入实现脱贫。(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文体广电局、县农牧局、各乡镇)

(四)实施强基带动脱贫一批按照“完善设施、改善环境、提升能力”的思路,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交通、电力、水利、生态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等生活保障设施的改善,完善贫困村的公共服务功能,统筹抓好以乡镇党委书记、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为主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层扶贫队伍建设,有效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广电局、县供电分公司、县广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乡镇)

(五)实施教育扶智脱贫一批。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政策,让贫困家庭学生共享平等基础教育。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特别是加大对县内就读的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力度。提高贫困户获得职业教育资格证书数量,实施县域内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职业高中学生补助政策,每生每年按一定标准直补到户。(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六)实施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采取进城进园、入镇、中心村集中安置与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分散安置的方式,坚持整体搬迁优先原则,启动建设1788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并落实各类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同步解决好搬迁户就近就业、医疗、社保、子女就学等问题。同时,利用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程,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分公司、各乡镇)

(七)实施政策兜底保障一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均衡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两线合一”,实现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农村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健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支撑体系

按照“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求在完成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的基础上,重点实行“五化”扶贫。

(一)市场化扶贫。坚持市场思维,进一步强化开放外援,引市场主体进贫困村,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引进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好项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吸纳带动作用,通过反租倒包、就地务工等方式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全面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在确保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优先安排劳动能力较差的贫困户。积极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积极推广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

(二)行政化扶贫。一是加大财政扶贫力度。大力整合中央、省、市项目资金,优先重点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县年度财政预算的1%集中投入脱贫攻坚,主要用于担保、产权交易、投融资体系、信贷贴息等方面的补助。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乡村,促进交通、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参与脱贫攻坚的作用,组建县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中心,与“政银企户保”供销金融与扶贫平台融合以贫困户直贷模式为主,重点对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农业主导产业生产经营的扶贫企业贷款,使绝大多数有生产能力的农民及有能力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能够得到金融支持。三是大力推进国家和省重点用地指标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措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进一步对具备开发条件、未纳入规划的宜耕未利用土地资源纳入整治范围,拓展土地开发整治空间。对耕地后备资源的扶贫重点乡镇、村优先安排耕地开垦项目;对新一轮国家对陡坡耕地、水源涵养陡坡地等区域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向贫困村、户倾斜。

(三)组织化扶贫。有效融合编制《承德县“十三五”扶贫规划》、《“十三五”燕—太片区(承德县)扶贫规划》、《承德县易地搬迁扶贫规划》以及《承德县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等规划,重点谋划一批适宜当地条件、能够直接带动更多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力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省规划,得以付诸实施,全面增强扶贫工作计划性。积极开展社会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按照“目标到年度、规划到乡村、扶贫到项目、责任到人头”的要求,提升扶贫工作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

(四)合作化扶贫。通过能人大户领办、村组农户联合、院校基地合作、龙头企业带动、流通市场链接等方式,培育各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将庞大而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吸纳贫困户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产生规模效益,使贫困户得到稳定长期收入。同时,积极探索村级公共资产与贫困户扶贫款直接入股到参与乡村开发企业或合作社中,实现“一地生四金”,即组织引导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流转“获租金”,扶贫资金入股“得股金”,贫困人口就地打工“挣薪金”,盘活村级公共资产等资源“分现金”。

(五)信息化扶贫。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开展专项扶贫。进一步健全完善供销系统的惠农网站,与省市联网,通过通讯公司,为广大贫困户发送“三农”政策法规、用工信息、农产品价格、农科知识、扶贫资讯等信息。结合现代信息化发展态势,加强业务培训,整合资源,主推“互联网+扶贫”,使贫困户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捷的同时,实现增收致富。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在县城设立电商进农村运营中心,在乡镇设立分中心,在建档立卡贫困村设置服务站,对开设有服务站的贫困村给予补助,构建完善的电商服务体系。

五、强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保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县、乡(镇)两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担任。成立县、乡(镇)两级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部要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脱贫攻坚的统筹指导。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各级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各乡镇、贫困村要进一步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任务和政策的落实。

(二)完善社会扶贫机制。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市定点帮扶单位和部门对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切实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发挥单位、行业优势与贫困村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定点帮扶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帮扶一个贫困村、联系5个贫困户,部门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村、联系4个贫困户,全额财政拨款在职人员(不含教师)联系3个贫困户,全额财政拨款教师联系1个贫困户的“5431”社会帮扶制度。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搭建有效平台,发挥好民营企业、个体工商大户等群体在社会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社会扶贫工作考核管理体系,把帮扶村的扶贫成效与帮扶单位和责任人挂钩,做到有专职领导管理、有驻村干部抓落实。

(三)营造脱贫攻坚氛围。将脱贫攻坚舆论引导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立足脱贫攻坚大局,牢牢把握主题,突出广度深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做好对内对外宣传。结合省委提出学习李双星、李保国等先进典型的要求,培育扶贫典型,使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新常态。深入总结提炼脱贫攻坚战中的好机制、好模式以及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加大宣传,推广模式,塑造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把项目申报、审批、验收、报账四个环节,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管好使用好各类扶贫资金。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

(五)严格考核督查问责。制定出台乡镇、部门脱贫攻坚行动绩效考核办法,调整完善乡镇、部门考核体系,引导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上来。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组织群众对各乡镇、部门扶贫工作满意度调查。实行“月调度、季汇报”制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扶贫开发工作措施得力、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单位和社会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严格按照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考核,对驻村工作队成员年度工作评为优秀的,视为各派出单位年终优秀档次,不占单位考核指标;对表现优秀的包村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强化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工作不力的驻村、包户和扶贫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以及未按时限完成脱贫任务的乡镇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