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承德县栢子尾渣回收加工有限公司30万吨建筑用机制砂技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自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7日予以公开,如对公开的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承德县栢子尾渣回收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承德县甲山镇兰窝村。
联系人:刘振雨13398661111
附件:承德县栢子尾渣回收加工有限公司30万吨建筑用机制砂技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