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书 编号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处罚结果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承县市监处字(2020)第136号 | 承德县百利康大药店未凭借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 罚款900元 | 行政处罚 | 食药 |
2 | 承县市监处字(2020)第137号 | 承德县好得快药店未凭借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 罚款900元 | 行政处罚 | 食药 |
3 | 承县市监处字(2020)第138号 | 承德县君康大药店未凭借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 罚款900元 | 行政处罚 | 食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