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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2020年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内容

备注

1

垃圾处理费(市场外摊点):每平方米每日1元。

 

2

垃圾处理费:货运车辆每月每吨2元。

 

3

房屋出租(出借):按财政局审批表。

 

4

罚没:罚没许可证上批复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20年承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内容

备注

1

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市居民)4//

 

2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一年实有在册员工务档计收:单位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每月收取10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员工人数在11人一50人的每月收取20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员工人数在51-80人的每月收取30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员工人数在81人及以上的每月收取40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

 

3

医院(不含医疗垃圾)按床位计收,每床每月5元;旅店、宾馆按床位计收,每床每月3元。

 

4

餐馆娱乐、食品加工销售、洗浴、美容美发经营户按营业面积计收。30平方米以下,每月20元;30平方米及以上每平方米每月0.7元。

 

5

其他商店及经菅户按营业面积计收:20平方米以下,每月5元;20平方米及以上每平方米0.3元。

 

6

客运汽车、公交车、出租车每座每月05元,货运车辆每月每吨2元。

 

7

无法测定人数、面积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按每吨40元的标准计收。

 

8

生产经营企业按企业注册资金定额征收,注册资金在20元以下的,每户每月80元;注册资金在21-150万元的,每户每月100元;注册资金在151-500万元的,每户每月150元,注册资金在501-1000万元的,每户每月300元;注册资金在1001-250万元的,每户每月600元;注册资金在2501-550万元的,每户每月900元;注册资金在5501万元以上的,每户每月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