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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承县市监〔2020〕29号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承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承德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目标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三年行动,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绕全县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作用,推进电梯、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到2022年底,气瓶充装、检验等环节实现可追溯管理,服务民生、保障安全能力水平大幅提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到2022年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1.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力度,严格考核内容、标准和成果运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2.明确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行业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实施联合整治,推动落实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2号令》和省局制定的《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工作,通过评估验收、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完善“双控”建设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4.落实企业安全责任承诺制度。督促企业逐级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建立完整的责任链条,明确奖惩措施、开展督导检查,把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5.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档案,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6.加大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比例、频次,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场所、重点设备开展安全督导和暗查暗访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成果运用,综合利用河北省信用管理系统和“黑名单”等措施手段,对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三)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能力水平

7.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作用。大力推进科技监管、动态监管,创新监管手段,确保基础数据全面准确、业务流程规范完整、监管效果明显提升。

8.积极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实现信息化可追溯管理,力争实现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四)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9.气瓶安全整治。开展气瓶非法充装“清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和超范围充装行为;加大气瓶充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综合利用经济处罚和信用监管等措施实施惩戒,确保全县非法违法行为动态“清零”,气瓶充装市场秩序得到净化。

10.起重机械整治。以冶金、石材等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使用起重机械为整治重点。对纳入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目录的大型起重机械艺全部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1.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整改和客运架空索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全部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管理缺失、事故隐患较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12.电梯监管新模式。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电梯检验、按需维保、保险+服务模式改革,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1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底数和使用状况,力争实现在用设备登记率100%、检验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按照县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题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底)。按照统筹兼顾、查漏补缺,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一个台账、四个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督导检查等,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推进初见成效。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对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整体水平。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对三年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措施,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行业领域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系统、机制性措施,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整体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办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唐银任组长,主管领导仇新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局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全体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具体负责此次行动调度、督促、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调度,强化监督。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检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调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执法,严肃问责。要将整治行动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加密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问责。

(四)注重宣传,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既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也要宣传检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曝光负面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通过“12315”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