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文听通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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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应你(单位)的听证要求,我机关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请凭本通知准时参加。
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听证主持人,
担任听证记录人。
在举行听证之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参加听证人员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1至2名)参加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携带有关证据材料或者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你(单位)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及时向本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德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