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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 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承县市监〔2020〕17号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

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承德县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县局《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坚决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推进“食药安全诚信河北”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促进全县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推动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和能力提升,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年度目标

(一)推动1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成全县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

(二)全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100%;在全县培树1家大型示范超市(市场)、10家中型示范超市、100家小型示范超市(便利店)。

(三)9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90%以上集中用餐单位以及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新增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1家,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5家。

(四)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中药饮片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我县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处置率达到100%。

(五)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积极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成全县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分局)

(二)扎实推动“百千万”创建工程,树立行业标杆,着力培育和打造示范典型超市;全县80%以上销售类食品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县主城区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食品销售监管股、各分局)

(三)持续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大力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提升市场软、硬件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食品销售监管股、各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创建省、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提升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优良率。督导学校幼儿园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食品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开食品原料供货渠道,建立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餐饮服务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行清洁厨房、量化分级,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餐饮消费监管股、各分局)

(五)推动全县中药饮片零售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经营行为。(责任单位:药品和化妆品监管股)

(六)科学合理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突出日常消费量大、代表性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种,检验项目侧重安全性指标。通过抽检,反映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切实规范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调研部署阶段(2020年1月至4月)

2月底前,部署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全县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任务;核查全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情况,建立台帐;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基本情况和量化分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参与省、市级校园标准食堂创建的初选名单;制定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月底前,制定《2020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向市局上报参加标准食堂创建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名单;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月底前,调研我县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提升和规范化监管进展情况;部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工作;督促辖区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GSP和整治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

6月底前,对全县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进行自查并做好迎接市局验收准备工作;对 “百千万”创建工程进行督导检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梳理汇总食品监督抽检阶段性结果。

8月底前,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做好迎接市局对 “百千万”创建工程进行督导准备工作;组织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10月底前,开展“百千万”创建工程自查自评,做好迎接市局进行重点督导调研准备工作;力争完成省、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阶段目标;迎接市局组织的对具备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三)收尾总结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11月底前,根据“百千万”创建企业(便利店)台帐,结合工作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有重点地抽查检视创建成效并做好迎接市局抽查准备工作;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良率达到95%以上;按照创建标准完成1家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和5家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工作,并做好迎接市局评价验收准备工作;总结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12月底前,完成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总结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全县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做好迎接市局组织开展“百千万”创建工程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迎接省局对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创建工作的评价验收准备工作;梳理汇总全年食品抽检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唐银同志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办、统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责任股室、各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单项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协调联动,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及成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结合。要把推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作为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和惠民生保安全的有效抓手,与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落实省、市、县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起来,与“三创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强化举措,统筹结合,形成推进合力。

(三)严格督促检查。此项工作市局各责任科室将在年终对各县(市、区)单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排名,同时,纳入市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重点内容。各责任股室要高度重视,县局将加强督查督办力度,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和适时调度等形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不力的,开展重点督导督查,限期整改。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度,由县局各责任股室负责每月汇总各分局及本股室各单项重点任务全县进展情况并按市局对口科室要求按时上报。各责任股室要及时总结工程成效、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并于每月18日前向县局食品药品综合协调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简报1篇(并附相关照片2张)。上述工作进展和工作简报由县局食品药品综合协调股负责汇总后报市局食品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陈佳宁,电话:3010092

报送邮箱:cdxsab@126.com

附件: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唐  银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纪九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明月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春兴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管  清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付  佳   办公室负责人

李维清   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人

计玉伟   食品销售监管股负责人

崔兰兰   餐饮消费监管股负责人

王艳辉   药品和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人

赵广杰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负责人

李小华   食品药品综合协调股负责人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印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