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承德县乡满五金建材商场(聂**)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 2019年10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抽检人员对承德县乡满五金建材商场销售的双发牌防老化护套线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 承县市监 处 字(2020)第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节9.1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处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560元。 3.没收当事人未销售的不合格双发牌防老化护套线80米。 | 质量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