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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7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1664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六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由省政府制定出台,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县长刘志琦同志批示:“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把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杨海涛同志批示:“拟请宣传部、各乡镇、办事处。妇联、残联、民政、教育、卫生、人社等特别是公安部门参予,结合此件研究安排各自工作,务求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安全幸福健康。”为深入落实领导指示精神,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