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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铁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房框沟尾矿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安监罚〔2018〕尾矿004号 承德铁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房框沟尾矿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承德铁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911308216010425569承德铁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房框沟尾矿库消力池处和坝顶路口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罚款已缴纳到位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缴入指定账户2018年8月13日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9日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