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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承市政办字〔2018〕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1848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承市政办字〔2018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

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7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如下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分工。各乡镇、街道办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由乡镇(街道)贯彻传达并直接监督抓好落实。

二、落实签到、复核及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办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要求,认真落实签到、复核及公示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死亡享保、错保、漏保等现象,对于死亡和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要及时追回并归还原渠道,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三、规范档案管理,做好过程留痕。各乡镇、街道办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做到层层留痕,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责任到人。

 

附件: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

障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