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安监罚〔2018〕尾矿002号 | 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技术规程案 | 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 911308217233875951 | 承德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南沟尾矿库矿浆排放冲刷子坝,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已缴纳到位 | 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安全矿长王仰会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缴入指定账户 | 2018年7月27日 | 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