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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8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一)划转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将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局等13个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63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将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局4个政府部门实施的4项服务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划转工作原则上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采取“调硬人、硬调人”的办法,主要从原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中划转,优先考虑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五年工作经验且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不足部分进行遴选。由县人社局牵头,具体选人方案由县行政审批局制定,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组织人事关系、编制手续、工资关系等划转移交工作。

(三)制发配套文件。印发《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本级划入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部分县直部门编制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等事宜的通知》和《部分县直部门编制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等事宜时间的通知》。

(四)创新审批方式与流程。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优势,改革审批方式,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对简单事项,实行立等审批;对联办事项,实行一口办理;对关联审批,实行一章多效;对踏勘验收,实行统一勘验;开通网上审批,实行一次领证;大力减少繁琐要件,建立覆盖各项行政审批的电子要件库,将申请人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唯一编码锁定,统一电子存档,部门共享共用,有效解决审批要件重复提交问题,实现申请材料“一件多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创新建立科学快捷的现场审批模式。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构建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省、市平台对接和数据交换。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做好与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省、市各业务系统的对接,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实现各类平台间互联互通,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